發布時間:2025-12-24 瀏覽次數:0

《深圳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第十五條 申請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二)具有完備的設計方案和施工計劃;
(三)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人應當依法取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場地的使用權;
(四)因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影響到居民采光、通風等條件的,應當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
(五)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辦法所稱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人,是指負責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十六條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設施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申請表;
(二)擬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全景電腦設計圖;
(三)設置戶外廣告設施場地使用權相關材料;
(四)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的書面材料。
申請公共用地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只需提交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二項和第四項材料。
新建外掛式大型戶外廣告設施首次申請設置的,以及具有鋼結構、電氣設備的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期限屆滿需延期的,設置人還應當提交具有安全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安全檢測報告。
前款所稱外掛式大型戶外廣告設施,是指通過加裝結構附著于所在建(構)筑物原有外立面的大型戶外廣告設施。
大型戶外廣告設施采用新材料、新技術的,區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技術論證。
聯系人:方經理
手機:13512118719
電話:4008209320; 021-36411816
郵箱:Tonyf@sh-gren.com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權北路1688弄78號灣谷科技園A4棟9層